各相关单位:
按照《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黑教发函〔2017〕428号)文件要求,现将我校有关统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和实效性,保证教育事业统计工作按时完成,请各相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收集、整理、统计上报本单位的数据资料,数据填报工作人员信息表(附件1)请于10月10日下班前报送学校办公室。
二、统计报表数据统计时限: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。
三、统计报表(附件2)纸质版由各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,报送学校办公室。
联系人:焦丁宁张宏伟联系电话:82193000
电子版发送至焦丁宁办公自动化邮箱。
数据上报截止时间:2017年10月12日。
学校办公室
2017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