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我校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》(校党发〔2013〕4号)的相关要求,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扎实推进学校各项决策的落实,切实转变工作作风,提高工作效率、提升工作执行力度,充分发挥督查督办在推动学校中心工作、重点工作中的作用,建立行为规范、运转协调、公正透明、快速高效的管理机制,确保学校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,现就加强督查督办工作提出意见如下。
一、目的和意义
督查督办工作是实施目标管理、高效管理和党风建设的重要内容,是保障学校党委、行政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,是转变工作作风、提高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径。全校各单位、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,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讲政治、顾大局的高度,充分认识督查督办工作的重要意义,坚持把督查督办工作贯穿于落实各项决策的全过程,真正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,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,把本领用在促发展上,以卓有成效的工作,确保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。
二、组织和领导
为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领导,学校成立党委书记、校长直接领导下的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。学校加强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:
组 长 袁 纲 匡海学
副组长 陈亚平 姚凤祯 程 伟 王喜军 田振坤
李 冀 孙忠人 黄 友 柳 鸣
成 员 (按姓氏笔划排序)
于鹤丹 马 伟 尤延军 王 贺 王大伟 王春雷
王晓鹏 王爱萍 左 军 关立峰 刘 斌 刘旭滨
刘树民 刘振强 毕克滨 邢国利 张 洋 张 浩
张晓峰 李永吉 李和伟 李宝琴 李建民 李彦龙
李树和 杨 波 杨炳友 肖洪彬 运 锋 陈 光
陈 利 陈 晶 陈冬梅 周苏娅 周忠光 郑 剑
姜德友 柳晓阳 徐 峰 郭加利 梁 华 阎雪莹
蒋希成 谢 宁 韩彦华 翟 煜 薛 勇 魏桂杰
下设学校加强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校督查办”),校督查办设在学校办公室,设主任、副主任各一名,成员为具体工作人员。
主 任:李和伟
副主任:(按姓氏笔划排序)
王大伟 王春雷 王晓鹏
成 员:(按姓氏笔划排序)
王 杰 刘 俊 宋树森 郑 南 焦丁宁
三、内容和程序
(一)督查督办事项的主要内容
1.校党委会、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决策、重要部署的落实情况;
2.学校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分解的完成情况;
3.上级机关、主管部门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;
4.教代会重要提案(主要指学校现实条件已成熟但久拖而未解决事项)的办理情况;
5.全校性专项会议、活动方案的落实情况;
6.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工作事项。
(二)督查督办工作的基本程序
1.分解立项:学校办公室根据会议、文件和领导批示的要求,在5个工作日内(特殊情况下急事急办、特事特办),确定督查督办事项,提出督办的内容、责任部门、办结时间、完成效果、反馈方式等,一事一项拟出《督查督办事项通知单》(见附件1),交由校督查办统一编号,呈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后送达主办单位,并建立督查督办工作台帐。
2.事项办理:工作事项一经下达,承办单位要吃透决策精神,领会决策意图,在落实上作文章,在落实上下功夫,在落实上见成效。如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适时提出进一步完善决策部署的建议,努力加以解决,确保有关事项严格按时限、保质保量地办理、办结。
工作事项办结后,承办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向校督查办提交《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报告单》(见附件2)。报告必须实事求是,结论准确,重点突出、简明扼要。提交《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报告单》前,须由部门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。未按要求办结的,须说明原因,并报告进展情况。
3.督促落实:对已经立项的督查督办事项,校督查办要强化跟踪督办,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。对工作落实或办理进展缓慢的单位,可以电话、督办函、催办提示单等形式催办。要不断提高服务意识,充分发挥沟通协调职能,帮助承办单位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。特殊问题可提请主要领导协调解决。
4.汇总反馈:督查督办结束后,校督查办要及时向学校主要领导反馈督查督办结果。重要事项和重大专项须在督查督办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督查报告。每一个学期结束时,校督查办综合汇总督查督办工作,形成书面的督查督办分析报告。
四、重视结果运用
(一)问责追究。承办单位对督查督办事项办理不力或经催办仍未办结,且不能说明合理原因的,对单位予以通报批评,对单位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;情节严重的,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;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依纪给予严肃处理。
(二)结果运用。督查督办结果作为干部任免、民主评议、年度考核、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。凡受到过通报批评的单位,取消其校级文明单位评选资格。
督查督办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,涉及学校的方方面面。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各部门、各单位,高度重视、扎实推进督查督办工作,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研究新情况、新问题,探索新方法、新途径,努力提高督查督办工作的水平,逐步实现督查督办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和科学化,为全面落实学校各项工作、推进高水平中医药大学建设,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。
附件1: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督查督办事项通知单
附件2: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报告单
附件1:
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督查督办事项通知单
校督〔20**〕第***号
存 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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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办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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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负 责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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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 发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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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办结期限
|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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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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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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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 收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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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签收时间
|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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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督查督办事项通知
校督〔20**〕第***号
:
根据 ,由你单位承办, 单位协办,
,请于 年 月 日前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办理,填写办理情况报告单,经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交我办。如对交办事项有异议的,务必于收到通知单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转办意见,退我处重新交办。
学校办公室(代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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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查督办事项办理要求:
1.工作事项一经下达,承办单位要吃透决策精神,领会决策意图,抓紧落实。如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适时提出进一步完善决策部署的建议,努力加以解决,确保有关事项严格按时限、保质保量地办理、办结。
2.工作事项办结后,承办单位要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办公室提交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报告单》。报告必须实事求是、结论准确、重点突出、简明扼要。提交《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报告单》前,须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。
3.未按要求办结的,须说明原因,并报告进展情况。
附件2:
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督查督办事项办理情况报告单
承办单位: (盖章) 年 月 日
通知单号
| 校督〔20**〕第***号
| 承办时间
|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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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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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承办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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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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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办结时限
|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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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情况
| (可另附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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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在问题
及意见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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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办单位意见(单位负责人签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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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
| 分管校领导
审核意见
(签 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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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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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学校办公室 联系电话:82193011 传真:8211065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