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基层党委、总支及直属支部:
各院、部、处、办及直属单位:
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机制、改进工作作风、提高工作效能,确保学校各项决策、部署及时有效落实,特制定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》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工作的实施意见.doc
中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
黑龙江中医药大学
2013年1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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