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的通知》要求,现将我校2017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4月29日(星期六)至5月1日(星期一)放假三天,5月2日(星期二)上班。
佳木斯学院、附属医院、后勤管理处等单位的放假时间自行安排。
放假期间相关要求如下:
1、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26日前将本单位假期值班安排分别报送学校办公室及武装保卫部(处)备案。
2、各单位在假期前要认真进行防火、防盗隐患排查,加强安全保卫、公共卫生、后勤保障等工作。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相关单位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。
学校办公室
2017年4月19日